为给在校钻研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互换机遇,推进学术钻研水平和人才造就质量的提高,造就更多拥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,北京大学设立了钻研生学术互换基金,赞助优良钻研生的国际学术互换活动。该项基金由学堂拨款设立,由钻研生院掌管统一治理和使用,现造订执行法子如下:
一、 赞助内容
赞助钻研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或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(冬季)学堂的往返旅费、签证(注)费、住宿费、会议注册费。
二、 申请前提
1、档案在我校的优良在读全日造钻研生(含港、澳、台、留学生)。
2、自己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第一作者为导师)提交的论文或学术成就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管,以会议正式约请或书面通知为准。
3、自己经导师、院系审核赞成参与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(冬季)学堂。
三、 审核核准法式
1、申请人参与在国(境)表进行的学术互换活动,须先办理钻研生出访申报手续。
2、申请人向地点院系提交申请资料,通常应蕴含:北京大学钻研生学术互换基金赞助申请表、约请函及院系划定的其他资料。
3、地点院系应组织评审幼组,造订评审细则,对申请人所参与学术互换活动的内容、在所属领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,经评审后,确定并颁布受赞助人名单、赞助金额、赞助领域。
4、院系在确定赞助名单、赞助金额、赞助领域后,将该资料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钻研生院登记。
四、 经费使用法子
1、钻研生院凭据学科发展需要、院系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财政有关划定等,确定拨款额度并通知财政部,由财政部将款子拨至院系主管掌管人处。院系两全使用经费。
2、受赞助人回校后应先在校内门户提交学术互换活动幼结,自行打印《北京大学钻研生学术互换基金赞助审批表》,持该表及出访工作批件、有关单据进行财政报销。
3、钻研生院、财政部对院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。
五、 本法子经2018年12月5日教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于2019年1月起头执行,由钻研生院掌管诠释并具体执行。
北京大学钻研生院